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新民随笔丨“让座”岂能变生意
早高峰的地铁,谁不想一上车就(jiù)舒舒服服地有个座位?嘿,有些人(rén)啊,脑袋一转(yīzhuǎn)就动起了歪心思,搞起了“5元(yuán)占座”的买卖。更离谱的是,还推出了“包月套餐”,一个月50元,这是把公共资源当成自家的“聚宝盆”,使劲儿薅羊毛(yángmáo)!上海地铁运营方对此表示坚决反对。
今年年初,一则“早高峰地铁卖座位(zuòwèi)”的新闻闹得(dé)沸沸扬扬。等警方(jǐngfāng)一查,原来这“5元(yuán)卖座”是自导自演的一出“闹剧”。谁(shuí)能想到,这当初自编自演的“戏码”,现在还真成了某些人眼里的“商机”。有人认为,既然相关法律法规没明确禁止地铁“有偿(yǒucháng)让座”,按照(ànzhào)“法无禁止即自由”的原则,“有偿让座”好像还有那么点合理性。但“有偿让座”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,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。
“有偿让座”和占用公共车位、公共绿地,本质上没(méi)啥两样,只是程度不同罢了。一旦公共资源变成了能买卖的(de)“商品”,这看似聪明的“小把戏(xiǎobǎxì)”,占到便宜的其实是那些不劳而获(bùláoérhuò)、像“黄牛”一样的人,真正受到伤害的,是所有遵守规则、渴望公平的乘客。
地铁作为公共交通资源,它的存在就是为了(wèile)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,可不是谁想怎么(zěnme)处置就怎么处置的私有财产(sīyǒucáichǎn)。地铁或者相关主管部门,得赶紧完善规章制度,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基础上(shàng),把针对地铁占座收费这类(lèi)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进一步明确、细化,让管理更有依据。
同时,地铁方面也得加大宣传教育的(de)力度,加强(jiāqiáng)巡查,完善监控设施(shèshī),对那些不文明的乘车行为,该劝阻就(jiù)劝阻,该制止就制止。可千万别再让这种“有偿让座”的闹剧在地铁上重演了,让地铁回归它原本的公共属性,让每一位乘客都(dōu)能在公平、有序的环境里舒舒服服地出行。
来源:新民晚报(xīnmínwǎnbào) 作者:方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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